以瑞典为例。
目前,瑞典生物质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位居,已超过化石能源。此外,瑞典国土面积仅为40万公顷,林业年采伐量却超过1亿立方米。
在我国,以林业剩余物为主力军的生物质能源同样大有可为。据10年数据,我国拥有森林面积1.95亿公顷,林业生物质总量超过180亿吨,其中可作为生物质能源资源的有三大类:一是木质燃料资源,包括薪炭林、灌木林和林业“三剩物”等,总量约每年3亿吨;二是木本油料资源,我国种子含油率超过40%以上的植物有154种;三是木本淀粉类资源,我国栎类果实橡子年产量约00万吨,可生产燃料乙醇近500万吨。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人口不断增加、资源约束突出、环境压力加大等严峻挑战,建设节约型社会,林业剩余物释放潜能或将迎来重要机遇期。
《可再生能源法》自06年1月1日施行,第四章第十六条明确了“国家鼓励清洁、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,鼓励发展能源作物”。
但发展并非一蹴而。
目前,林业生物质能源没有列入国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扶持经费,国家对利用林业剩余物生产固体燃料没有优惠政策……这些都等待着一一破解。